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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注册“飞鹰”商标用于电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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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11-02
富士康集团收购日本夏普公司后,对于液晶面板和液晶电视业务兴致大发,准备投资 100 亿美元在美国建设液晶面板厂和电视机厂。据悉,富士康已经在美国注册了用于电视机的“飞鹰”商标。
之前,富士康集团内部将在美国建设液晶面板厂的项目称之为“飞鹰计划”,如今看来,“飞鹰”这两个字还有更大的用途。
据美国威斯康星州当地媒体“Milwaukee Journal Sentinel ”报道,富士康集团已经向美国政府部门申请注册了“飞鹰”(Flying Eagle)的商标和标志图案。美国政府已经正式批准富士康在相关的产品中使用这一商标。
由于并未遭到其他公司反对,美国政府相关部门在去年 12 月 26 日批准了富士康的商标注册申请,并且允许从 1 月 26 日开始使用。
在对媒体的声明中,富士康证实申请了飞鹰电视商标。不过富士康也表示,商标图案还要进行一些修改,未来几个月内还会提交一些新的申请文件。
在美国威斯康辛州,富士康集团正在启动大型液晶面板工厂的建设,工厂占地面积三千亩,将雇佣数千名工人,在过去几个月,富士康已经完成了征地计划,当地政府也给予了各种配合。
美国威斯康星州对于富士康的投资项目十分欢迎,之前提供了 30 多亿美元的投资补贴,如此慷慨的补贴也在当地政界引发了一些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