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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稻香村”纠纷背后,凸显企业商标经营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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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10-19
提起“中华老字号”,因为历史悠久,信誉好,老字号品牌被广大消费者喜爱。许多企业都将其视之为天下难得的香饽饽。这不争夺了十余年商标和“正统地位”的南北稻香村,风波再起。
10月12日,苏州工业园区法院对苏州稻香村诉北京稻香村侵害商标权纠纷案做出一审判决,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侵害商标权的行为,并要求北京稻香村立即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商品包装上使用“稻香村”文字标识,同时,赔偿苏州稻香村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人民币115万元。
而就在一个月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一审判决,要求苏州稻香村停止在其生产销售的糕点、粽子、月饼等商品上使用包含“稻香村”的文字标识,并赔偿北京稻香村经济损失3000万元。
两地法院出现截然不同的判决,主要原因是两家公司都有自己独立的已注册商标,均认为对方侵害了自己的商标权。但双方所起诉的侵权行为的商标不同,所以苏州市工业园区法院以及北京市知识产权法院审理的涉案商标并不一致,两份判决并不冲突。
南北“稻香村”商标纠纷由来已久
苏稻创立于公元1773年(清乾隆三十八年),持续经营 245年,拥有“稻香村”字号的在先使用权。根据注册商标查询,苏稻所拥有的“稻香村”申请注册于1982年,该商标注册时间甚至早于北稻成立时间(1983年),拥有“稻香村”商标在先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且苏稻还曾于2003年—2008年期间两次授权北稻在糕点类商品上使用“稻香村”商标,授权期间,北稻却试图在糕点类注册“北京稻香村”和“三禾北京稻香村”,数次被驳回后于2010年、2014年分别注册成功。
无论是老字号还是现代企业,一不注意,就容易陷入过“商标纠纷”的坑里,这不仅不利于企业的成长与发展,也会使公众对于企业品牌的印象大打折扣,极有可能两败俱伤。前有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商标之争,后有鹿角巷的山寨风潮,眼见加多宝的伤口至今还未痊愈,我们就来说几点关于商标的建议:
商标是企业最重要的品牌资产,企业在创办初期一定要重视商标的注册,如果有可能,尽量全品类注册。鹿角巷就是一个教训,正版的几十家,山寨的几百家。
除了文字商标之外,图形商标也是需要注意的。企业应该尽早为自己设计一个新的图形商标,并作为自己的资产进行投资。
保留商标使用信息。完整保护企业商标使用证据、注意管理质量如何,确保商标能否切实有效地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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