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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时两年的“怪兽”商标争夺战以和解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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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8-11-07
近日,由可口可乐投资的能量饮料生产商Monster Beverage(即“怪兽能量公司”)与曼斯特饮料(上海)有限公司签订了和解协议,结束了双方长达两年的、关于“怪兽”商标权的法律诉讼。
通过天眼查发现,9月25日,曼斯特饮料(上海)有限公司已更名为怪兽饮料食品(上海)有限公司,公司一般经营项目也发生了改变。“上海‘怪兽’那家没做起来,已经倒闭了。”上海金策贸易有限公司经销批发经理崔佳(化名)说。
在“怪兽”商标已遭抢注的情况下,怪兽能量公司最终将产品改名为“魔爪”进入中国市场。如今长达两年的商标纠纷已结束,魔爪要想业绩表现如美国一样,似乎较难。“魔爪是一款比较小众的饮料,每个月卖100箱左右。红牛一个月大概卖3000箱。”饮料经销批发经理丁明认为,魔爪中国市场表现不佳主要由于魔爪是含气型饮料,以及可口可乐公司对产品的宣传力度不够。
为此,媒体就相关问题,向可口可乐及曼斯特公司发去了采访函,截至发稿未收到双方回复。可口可乐方面表示,可口可乐中国和怪兽能量公司中国是独立运营的,只有部分装瓶厂和怪兽能量公司有代加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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