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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嘉尔《安静》神改编,获周杰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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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2019-01-15

  近日,王嘉尔在热播音乐类真人秀《梦想的声音》总决赛上演唱了周杰伦经典情歌《安静》的改编曲,获得现场观众及其他梦想导师的一致好评。

  王嘉尔同时还在自己的社交平台上晒出了这首新改编的歌曲《安静》,并隔空@了原唱周杰伦,说道周杰伦老师,安静Remix版,有空的话可以听一下。

  这首改编作品还获得了原唱周杰伦的点赞,在其个人社交平台上发文称“帅哥,改的不错喔”,以歌会友的画面让网友们大呼“求合作”。

  近年来,《我是歌手》、《跨界歌王》、《中国新歌声》等电视音乐真人秀节目大行其道,“改编”与“翻唱”往往成为这类节目的看点与亮点,随着节目的走红,由此引发的关于音乐“改编权”纠纷案例也开始走进公众的视野中。之前大火的《明日之子》就因为版权纠纷问题风波不断。

  在2018年年初的《明日之子》巡回演唱会洛阳站上了,毛不易在未取得授权的情况下就翻唱了李志的《关于郑州的记忆》。不久李志在微博发声:“在商业演出中改编翻唱需要获得著作权人的许可。而本团队从未就翻唱事宜被毛不易或团队或演出主办联系过。经纪人正在寻求律师意见,希望有个合理的解释。”随后,毛不易立即回应:“谢谢老师,已经立即处理,这件事我会全程本人监督,不会让任何音乐人的利益受损。”最后这件事似乎是以“和解”的方式得到了处理。

  但是在《明日之子》第二季当中,毛不易推荐的师弟邱虹凯翻唱的《天空之城》同样也是在未获李志授权的情况下翻唱他的歌曲。此次李志发表一篇长文,在文中表示将会诉至法庭,索赔300万元。其中100万元是《明日之子》第二季的侵权费用,另有100万元是年初毛不易的演出侵权费,剩余100万元则给其他被侵权的音乐人,并表示不接受其他建议。

  在我国著作权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文字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等作品。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以及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可见,歌曲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依法享有著作权。另外,依据著作权法第37条规定,使用他人作品演出,表演者(演员、演出单位)应当取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实践中一般划入为公益表演翻唱节目,如果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凡是音乐用于商业用途都必须经许可及支付报酬,否则视为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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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中国商标网 - 王嘉尔《安静》神改编,获周杰伦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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